街市上的人很多,以前空荡荡的街道,此时也已经在两边摆满了地摊,程立学能闻到一股很浓的鱼腥味以及鸡腥味,原来这两边,全都是卖鱼和卖鸡的。
人流很多,程立学想去牵林初恩的手,只是却被被她给拒绝了。
程立学回看了她一眼,问道:“人那么多,怕你走丢了。”
“那也不能牵的。”林初恩小声道。
“以前不是牵过吗”程立学问道。
“以前也没给你牵过,是你自己强硬牵的。”林初恩道。
“哦。”程立学笑了笑,然后直接伸手牵住了她的小手。
任由林初恩再挣扎,程立学就是不放。
“你,别耍流氓啊”林初恩小声说道。
“我,我回家要告诉芸姐。”林初恩使出了杀手锏,她觉得只要自己搬出芸姐,程立学肯定会害怕的放手的,因为在小时候,只要芸姐在,程立学就不敢欺负自己。
“告吧,告吧,不告是小狗哦。”程立学笑道。
告诉母亲自己牵她的手要是母亲知道后还不得笑死。
自己这个妈啊,最喜欢的就是林初恩了,前世的时候不知道跟自己说了多少次如果林初恩能当自己儿媳妇该有多好。
“你要是再不松开,我就喊你耍流氓了。”看着搬出芸姐都于事无补,林初恩小声道。
“要不我帮你喊怎么样这确实是个办法,这么多人,喊出来肯定有不少见义勇为的勇士过来替你打抱不平的,没办法,谁让你长得那么漂亮呢”程立学说完,就大声喊道:“有”
只是程立学刚大声的说个有字,嘴巴就被林初恩踮起脚给捂住了。
“别喊了,别喊了,你牵就是了。”林初恩小声道。
程立学再也忍不住的用手刮了刮她的鼻子,道:“傻瓜。”
在一家米粉店前,程立学松开了她的手,然后问店里的老板要了两碗米粉。
看了看菜单,程立学又要了两蝶小菜。
等吃完饭后,程立学看着依旧人潮涌动的街道,便又向她的小手伸了过去。
也非是程立学想在这个时候故意占她而已,而是街上的人确实有点多,程立学怕她不小心撞到其他人,要是女人还好,如果是撞到别的男人身上,自己显然是受不了的。
这丫头一旦喜欢,是真的有股想把她搂在怀里,不让其他任何人看到的冲动。
古时有金屋藏娇这个词语,或许说的就是这种女子吧。
只是程立学牵了牵,发现不再是刚刚纤细嫩滑的小手,而是一个袖子。
是的,程立学低头一看,发现林初恩将自己的小手藏进了袖筒内,只露出了一个长长的袖子给他牵。
“你,你牵这个就行了,还有,不许随便碰我的鼻子。”林初恩皱了皱鼻子,道:“现在已经不是小时候了,男女授受不亲的,我们只是同学,你只有对你喜欢的人,对你未来的女朋友老婆才能这样。”
“行了,知道了。”程立学道。
如果不是喜欢你,如果不是把你当成了未来的老婆未来的女朋友,自己才懒得想要去牵你的手呢。
蠢丫头,就非得要我表白你才知道我喜欢你是吧
走回到汽车站后,两人上了去雾隐山的车。
到了雾隐山后,两个人用了将近两个小时的时间到了村口。
“遭了。”看着前面站着的一群人,程立学道。
“怎么了”林初恩问道。
“我忘了买烟了。”程立学道。
“你才多大啊,不能天天抽烟的。”林初恩道。
“也对。”虽然林初恩跟他所想的不是一回事,但是有了林初恩的提醒,他才发现自己现在还在上高一,是不用像那些大人一样去给人递烟的。
不过走过去,少不了又要被村里的人叫住说了将近半个小时的话。
等说完跟林初恩在村口分开后,程立学才松了口气。
只是望着梯田上隐约能看见的一座院落,程立学归心似箭。
与父母,也有大半年的时间没见了。
“妈,爸,我回来了。”推开门,程立学道。
林芸急忙从屋里走了出来,看着程立学,问了好多话:“回来了啊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回来的时候也不跟我们说声,好让我们去山下接你,对了,该饿了吧,你吃过饭没有”
“吃过了,今天早上坐车从市里回来的。”程立学笑道。
此时程修远也从屋子里走了出来。
“怎么你参加市作文大赛获奖的事情不告诉我们弄的我们倒成了最后一个知道的了,难道还怕我们会要你的那一千块奖金不成”程修远笑着问道。
“我觉得不是啥大事,就没有告诉你们。”程立学笑道。
“这半年多不见了,倒是还谦虚起来了。”程修远道。
“好了,快把书包拿下来,去屋里歇一会儿吧。”程修远将他的背包取下来道。
“嗯。”程立学点了点头。
坐了一天的车,又爬了一两个小时的山,确实挺累的。
“我吃过了,就别留我的饭了,我先去睡一觉。”程立学道。
“行,快去吧。”林芸道。
程立学走进自己的屋里,发现自己的床已经整整齐齐的铺好了,程立学脱掉鞋子,钻进了有些凉的被窝里。
回到山上时就已经是下午五点了,在村口说了会儿话,回到家里时就已经是六点了。
因此程立学这一觉直接睡到了第二天早上六点。
在家里与父母待了两天,程立学在23号那天坐车来到了市里。
上午,程立学找到了父亲欠债的那些人,把父亲欠的债全部给还了。
还完后程立学大致的算了下,一共是237万,这比前世需要还的470万,整整少了一倍。
程立学之所以选择这天来市里帮家里还债,因为除了还债这件事情之外,24号省城还有一个活动需要程立学参加。
那就是今年省文联举办的一个座谈会,官方给程立学发出了邀请,程立学作为江州省的文艺工作者,必须得去。
早在11月份的时候,程立学就已经加入了青山市作协,江州省作协。
在中国,销售达到一百万册的小说,就已经属于超级畅销的范围了。
这种小说的作者,即便是名不见经传的新人,也是能直接加入省作协的。
要不是中国作家协会入会申请时间已过,凭借着春风的畅销,江州省文联甚至都可以直接推荐程立学入中国作协的,只要书够畅销,成绩够好,不用你去管,都自动会有人拉你入会。
而且相比有些人需要的繁杂程序,也会简单很多。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